2007年11月2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甬工商检查发现部分电暖产品涉嫌“吹牛”
庞锦燕 西工商

    本报讯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,电热毯、电暖宝等产品又到了大量上市的时候。连日来,宁波海曙区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电热产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,发现部分电热产品仍然存在“吹牛”之嫌。
    前天上午,笔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访了宁波市区几家大型超市和家电卖场,发现绝大多数电暖宝、电热毯都在外包装上加了功能标注,突出取暖特性,不再强调虚假的保健、治疗功能。
    但执法人员也发现,今年生产厂家普遍都打起了“高科技”旗号:有的称“专利技术授权生产”,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;也有的称“产品由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”。一款本地产的电暖宝产品,竟在宣传材料中吹嘘: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制造工艺开发研制”、“利用磁疗烤电原理,对患有胃痛、风湿性关节炎、坐骨神经痛、腰肌劳损、局部肿块患者可在疼痛部位进行按摩,热散对症将有一定疗效,是新世纪不可缺少的取暖和保健佳品”……
    工商部门表示,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,没有取得专利权,不得谎称取得专利权,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,专利申请号不能用于产品外包装宣传。所以,部分电暖产品有吹牛之嫌。